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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(以下简称“文化共享工程”)是2002年起,由文化部、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。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,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与整合,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等公共文化设施,通过互联网、广播电视网、无线通信网等新型传播载体,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中华优秀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。文化共享工程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,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,是改善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,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战略性、基础性地位。 文化共享工程自启动以来,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,连续六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,先后被列入我国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《国家“十一五”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《2006-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》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《国家“十二五”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等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做出重要指示,并视察各地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。 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已初步建立了层次分明、互联互通、多种方式并用的国家、省、地市、县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6级数字文化服务网络。截至2011年底,建成1个国家中心,33个省级分中心(覆盖率达100%),2840个县级支中心(覆盖率达99%),2859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(覆盖率达83%),60.2万个村基层服务点(覆盖率达99%),拥有全国专兼职人员已达68万人,累计服务超过11.2亿人次。通过广泛整合公共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艺术院团及广电、教育、科技、农业等部门的优秀数字资源,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建设总量达到136.4TB,整合制作优秀特色专题资源库207个。文化共享工程走进农村、走进社区、走进校园、走进军营、走进企业、走进机关……,初步满足了基层群众“求知识、求富裕、求健康、求快乐”的需求,受到广泛欢迎。 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,成功地开辟了一条符合国情、符合时代发展方向、符合广大基层群众需求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途径,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消除城乡“数字鸿沟”,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,提升全民文化信息素质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,要“坚持面向基层、服务群众,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”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“十二五”期间,文化共享工程将在巩固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,进一步丰富数字资源,扩展服务网络,优化技术平台,创新机制,完善管理,加强服务,提升效益,建成资源丰富、传播高效、服务便捷、管理科学的公共数字文化品牌工程。到2015年,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总量将达到530TB;服务网络实现从城市到农村的全面覆盖,公共电子阅览室基本覆盖全国所有乡镇和街道、社区,入户率达到5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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